| 天水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具体操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本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基本结束。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在这个时间段内根本不能完成我市的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因此,我们计划力争在今年内完成此项工作。 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按以下三个阶段的程序和时间要求扎实有序推行。 第一阶段 制定设岗方案、填报表册和审核阶段(4月1日―10月12日) 一、 设岗前的准备工作(4月1日―4月10日) (一)、单位基本情况(4月5日前完成) 1、掌握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单位的机构编制数、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内设机构数、经费形式、单位性质,承担的主体工作任务和辅助工作任务。 2、摸清在编在岗人员情况:单位及内设机构现有人员总数、职务、结构分布情况,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各自的数量、比例和结构,各职务层次的人数和比例,要分类做好统计。 3、收集各类资料: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成立机构的文件及“三定”方案、各工作人员任职(聘任)的文件以及近五年的年度考核、业绩成果等基础资料(机构编制部门没有审批的尽快按照管理权限申报补批)。 (二)研究分析现状(4月10日前完成) 1、根据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类别。据此分析三类岗位的比例和岗位总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如不符合规定提出解决的办法和途径。 2、对单位内设机构的工作性质、任务、工作量大小、责任轻重、难易程度等进行分析归类,提出需要加强、维持现状还是需要削减的具体意见。 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对本单位三类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4、召开有关会议征求本单位设岗意见。 二、提出拟设岗意见(4月15日前完成) 1、拟设置岗位总量是多少个。主体岗位是什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多少。专业技术主体系列是什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多少,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多少。 2、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3、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4、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三、撰写单位设岗方案(4月15日前完成) 设岗方案报告的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单位成立的时间、性质、经费来源以及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单位职能、规格、领导职数、编制总量、现有人员状况及聘用情况。 2、单位岗位设置的原则、依据和办法。 3、组织岗位设置的基本情况。 4、特殊问题的处理意见(对超编、超结构比例的处理意见,对任务不饱满岗位的调整情况、对少数因各种原因长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的安置办法等)。 5、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6、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四、报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4月15日前完成) 五、填写八类表册及制作电子文档(4月20日前完成) 表册一:《甘肃省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正式在册人员花名册》(一式四份) 1、 填报要求 (1)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类,按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填写。 (2)事业单位须对本花名册中各栏目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逐一核实后填报。市直事业单位中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的领导人员情况也要填报在本表中。 2、表格中栏目的具体说明 (1)所有“时间”栏的填写格式为“XXXX年XX月”。 (2)“岗位类别”根据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岗位填写“管理”、“专业技术”或“工勤技能”(可简写为“专技”、“工勤”),一般和“档案岗位工资”的类别相对应。兼岗人员记入管理人员填报,注明“管理岗位(兼)”,其“档案岗位工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管理或专业技术的岗位工资。 (3)、“档案岗位工资”写明工资数,和岗位的等级相对应。 (4)、“获得的岗位任职资格”填写首次岗位设置管理时已经任命或聘用的最高职务资格,兼岗人员既要填写管理岗位的,兼任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也要填写。如果工作人在已经任命或聘用的最高职务资格之外还取得了其他类别岗位的任职资格,也要填报在相应栏目中。 (5)、“级别”栏的填写:管理人员填写五至十级;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正高、副高、中级或初级;工勤技能人员填写一至五级或普通工;未定等级的人员填写“未定级”。 (6)、“有效范围”是指取得任职资格的有效范围属于单位有效、市内有效还是省内有效。 (7)、填写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要在“是否聘任”栏中作出说明,对于取得较高等级任职资格而聘用在低等级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是否聘任”栏中注明取得较高等级任职资格。 表册二:《甘肃省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正式在册人员构成表》(一式四份) 1、 填报要求 本表与《甘肃省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正式在册人员花名册》中记载的各等级岗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兼岗人员数量一致。 2、表格中栏目的具体说明 (1)、“未定职”、“未聘”和“未定级”一般指处在见习期、试用期或熟练期的工作人员。 (2)、管理人员的数量包括不到退休年龄从领导岗位退下来后保留原职级岗位的人员数量,填写时在相应等级岗位人员总数后加注括号写明保留原职级岗位的人员数量。例如某单位共有副科级管理人员3人,其中1名为保留原职级岗位的人员,填写时在“副科”数量栏内填“3(1)”。 (3)、“比例”栏的填写; ①比例计算精确至小数点后1位。 ②第4列的3个“比例”分别是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数量占“正式在册人员总数”的比例。 ③第3行的“比例”是指各等级管理岗位人员数量(含保留原职级岗位的人员)占管理人员总数量的比例,兼岗人员只统计数量,不计入总数也不计算比例。 ④第6行的“比例”中,正高、副高所对应比例是指正高、副高人数占高级人数的比例,其余则指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数量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量的比例;“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比例”是指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之间的比例(未聘人员按初级计算比例),填写格式为“X:X:X”;使用专项聘任指标的人员只统计数量,不计入总数也不计算比例。 ⑤第9行的“比例”是指各等级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数量占工勤技能人员总数量的比例;“高级技师、技师占工勤人员比例”是指高级技师、技师的数量之和占工勤技能人员总数量的比例;“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占工勤人员比例”是指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的数量之和占工勤技能人员总数量的比例。 表册三:《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时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现状表》(一式三份) 1、 填报要求 (1)、所有栏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下达的批文内容填写,由主管部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 (2)、《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册》使用后,事业单位填报管理册中本表格上报审核,不再单另填报。(其余表格仍需下载后填报) 2、表格中栏目的具体说明 领导职数按级别由高到低依次填写。 表册四:《甘肃省事业单位类型审核表》(一式三份) 1、 填报要求 (1)、本表中申请的三类岗位比例以事业单位编制数为基础,填写时根据“1+5文件“和有关行业指导意见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综合考虑申请比例。 (2)“核准的单位类型及岗位比例”栏由人事行政部门在核准时填写。 2、表格中栏目的具体说明 (1)、行业指导意见中对三类岗位比例另有规定的,填报本表时注明行业指导意见规定的比例。 (2)、“单位申请的岗位比例”填写整数,申请三类岗位比例之和为100%。 表册五:《甘肃省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审核表》(一式四份) 1、 填报要求 “核定数量”和“核定比例”栏由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岗位结构比例时填写。 2、 表格中栏目的具体说明 (1)“单位编制数”和“正式在册人数”分别与《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时机构统制、领导职数现状表》和甘肃省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正式在册人员构成表》(以下简称《正式在册人员构成表》)中记载一致。 (2)、“申报数量”以现有岗位数量为论据,即相应等级岗位的申报数量以《正式在册人员构成表》中记载为基础,管理岗位兼任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也要申报。其中,管理岗位申报数量中包含保留原职级岗位数,填写格式同《正式在册人员构成表》。 (3)、“兼职岗数”不重复记入管理岗位总数;“单位岗位总量”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之和减去“兼职岗数”(因为专业技术岗位的数量中也包含了兼职岗数)。 表册六:《甘肃省事业单位兼任岗位审核表》(一式四份) 1、 填报要求 “核准”栏由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兼任岗位时填写。 2、 表格中栏目的具体说明 (1)各兼任岗位的申报数量与《甘肃省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审核表》中申报数量一致。 (2)“数量”栏为管理岗位中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的数量。 (3)填写“管理岗位(具体职务名称)”栏时,若某个具体的管理岗位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数量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在岗位(职务)名称后加注括号注明。如“副校长(2)”指该管理岗位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数量为2个。 表册七:《事业单位从领导岗位退下来后保留原职级设置岗位核准表》(一式三份) 1、填报要求 “核定数量”,“超(缺)数量”栏由人事行政部门核准时填写。 2、表格中栏目的具体说明 (1)“领导职数”与《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时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现状表》中记载一致。 (2)“现有按原职级设岗人员数量”与《甘肃省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正式在册人员构成表》中记载一致。 表册八:《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主(辅)系列岗位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审核表》(一式三份) 表格中栏目的具体说明 (1)填写“人员分布”栏以事业单位正式在册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数量为准,包含兼岗人员数量。 (2)未聘人员数量计入“其他”栏。 (3)第3列的“小计”栏是指专业技术主系列各等级岗位的人员数量小计;第9列的“小计”栏是指专业技术辅系列各等级岗位的人员数量小计。 所有样表在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下载。 五、报县区人事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初审(4月20日前完成) 各县区人事局及市直设岗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设岗事业单位所上报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告》、八类表格及八种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逐项进行初审。 六、市人事局、市编办审核:县区和市直主管部门出具其下属事业单位兼任岗位意见的函件,将已初审的事业单位设岗资料依次报送市人事局和编办县区机构编制科、市直机构编制科、调配录用科、职称科、工资科审核签注意见后,报送市事改办。 市事改办各等级认定组审核市直及县区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八类表格的时间安排为: 1、教育系统:市直各事业单位为4月21日至4月30日,秦州区5月4日至5日,麦积区5月6日至7日,秦安县5月8日至11日,甘谷县5月12日至13日,武山县5月14日至15日,清水县5月18日至19日,张川县5月20日至21日。 2、卫生系统:市直各事业单位为5月25日至6月5日,秦州区6月8日至9日,麦积区6月10日至11日,秦安县6月12日至15日,甘谷县6月16日至17日,武山县6月18日至19日,清水县6月22日至23日,张川县6月24日至25日。 3、文化体育宣传系统:市直各事业单位为6月26日至7月10日,秦州区7月13日至14日,麦积区7月15日至16日,秦安县7月17日至20日,甘谷县7月21日至22日,武山县7月23日至24日,清水县7月27日至28日,张川县7月28日至29日。 4、农业系统:市直各事业单位为7月30日至8月10日,秦州区8月11日至12日,麦积区8月13日至14日,秦安县8月17日至18日,甘谷县8月19日至20日,武山县8月24日至25日,清水县8月26日至27日,张川县8月28日至9月1日。 5、其他综合:市直事业单位为9月2日至9月11日,秦州区9月14日至15日,麦积区9月16日至17日,秦安县9月18日至20日,甘谷县9月21日至22日,武山县9月23日至24日,清水县9月25日至28日,张川县9月29日至9月30日。 (各县区人事局和市直各主管部门可按这个时间要求具体安排所属事业单位的审核时间) 第二阶段 岗位等级认定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一、 单位认定(10月10日前完成) (一)对三类人员的现有正式在册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在历年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履行原岗位职责情况、现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现任职务或岗位认定相应等级。考核不合格的认定较低岗位等级。 (二)专业技术人员,要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的规定,在核准的本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方案结构比例内认定岗位等级。 (三)各县区、市直各事业单位按《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试行办法》,根据核准的《甘肃省首次岗位审核表》、《甘肃省事业单位兼任岗位审核表》和《事业单位从领导岗位退下来后保留原职级设置岗位核准表》,填写以下表格: 1、《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册》 2、《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岗位等级认定申报花名册》(一式四份) (1)填报要求 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类,按等级从高到低填写。 (2)表格中栏目的具体说明 ①“申报(首次岗位聘用)前基本情况”中栏目说明:“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兼任岗位”与《甘肃省事业首次岗位设置正式在册人员花名册》记载一致,“兼任岗位”填写兼任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期年度考核次数统计”填写现任职务或在现岗位工作以来近五年的考核情况,原考核良好与称职均合计在“合格栏内。 ②“岗位等级变动原因”填写首次岗位聘用。 ③“竞聘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主要业绩摘要及符合文件规定条款”如涉及条款较多,可简要填写。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三类岗位均需提供的材料:①聘用合同、职改部门下达的聘任文件;②任现职以来《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通知册》或年度考核结果登记册;③如果开展了竞聘上岗,提供相关情况。 2、三类岗位各自提供的材料: 管理岗位:最高学历毕业证书、领导职数文件和任职文件 专业技术岗位:层级岗位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证书;内部等级岗位提供成果鉴定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证书、论文、专著等证明材料及证明文件。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岗位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 工勤技能岗位:人事部门核发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3、各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并复印一份。 三、各县区及市直各主管部门审核(10月10日前完成) 四、市事改办各等级认定组审核时间安排 市事改办各等级认定组审核市直及县区各单位等级认定各类表格的时间安排为; 1、教育系统:县区及市直各事业单位为10月10日至10月25日。 2、卫生系统:县区及市直各事业单位为10月26日至11月5日。 3、文化体育宣传系统:县区及市直各事业单位为11月6日至11月16日。 4、农业系统:县区及市直各事业单位为11月17日至11月27日。 5、其他综合:市直事业单位为11月28日至12月5日。 (县区人事局及市直各主管部门可按这个时间要求具体安排所属事业单位的审核时间。) 下列人员需要上报证明材料: 1、专业技术岗位所需晋升内部等级的人员,即二、三、五、六、八、九、十一级的所有人员; 2、管理岗位所有的兼岗人员; 3、跨岗位人员 4、《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指出的在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但未经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且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又未取得相应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 五、填写表册 省市人事部门核准认定岗位等级后,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申报花名册》填写以下表格: 1、人事厅印制的《甘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 2、《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结果汇总表(一式四份) 3、《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结果花名册》(一式四份) 4、《甘肃省事业单位兼任岗位人员等级认定结果花名册》(一式四份) 5、人事厅印制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变动登记表》(一式四份) 六、通知认定结果 人事部门办理《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结果通知书》,对《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审批表》、《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人员岗位等级认定结果汇总表》签章,并签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证》。 第三阶段 聘用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一、 制定岗位实施方案(12月10日前完成) (一)、岗位实施方案的内容 1、制定岗位实施方案的论据、原则; 2、已核准岗位设置的具体情况; 3、工作人员进入相应等级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4、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方法步骤、完成时限及工作目标。 (二)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配套措施和办法。包括竞聘上岗办法、未聘人员的安置办法、监督管理办法。 (三)按分解到各内设机构的工作任务、岗位种类、岗位数量,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四)广泛听取单位工作人员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五)单位领导集体研究提出拟任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公示。 (六)由单位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岗位实施方案。 二、各县区、市直各主管部门对实施方案审核后报市事改办备案(12月20日前完成) 三、签订聘用合同 (一)公布本单位岗位认定结果。 (二)事业单位根据认定岗位等级由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变更合同内容。 (三)事业单位对首次岗位设置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主管部门。 四、验收确认 (一)各县区、市直各主管部门验收确认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签订合同情况(12月25日前完成)。 (二)各县区、市直各主管部门将验收确认情况汇总上报市事改办备案,同时上报《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结果确认备案表》一式四份,《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结果花名册》一式四份,《甘肃省事业单位兼任岗位人员聘用结果花名册》一式四份(12月31日前完成)。 五、兑现工资 市人事局依据备案结果,兑现新岗位工资(12月31日前完成)。 六、完善总结 (一)各县区及市直各主管部门向市事改办上报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总结(12月31日前完成)。 (二)完善并全面总结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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