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水农业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量考核办法 为了搞好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岗位责任的全面落实,健全学校内部的运行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人员范围 凡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均纳入本考核范围。 二、工作量考核 1、专业技术人员标准工作量: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教师工作量负担标准,结合学校实际,依据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以专职任课教师平均工作量(学时/周)为专业技术人员标准工作量(学时/周)。 2、工作量的内涵: 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量由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及学校安排的及它工作量构成。按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类别可分为: (1)专职教师:工作量由实际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及其它工作量来确定。 (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从事的岗位类别确定非教学工作岗位职责系数。其工作量按专职教师的平均直接教学工作量与岗位责任系数之积,再加上实际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来确定。不同岗位的责任系数见下表。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责任系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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